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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詩燁 日期:2023-05-18 [返回]
經上海市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確定,本市2023年市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共58項。現將具體項目予以公布,作為管理部門核實上海市市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的依據。
各項目主辦單位要嚴格遵照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更改項目編號、名稱和內容;不得隨意更改項目學時、學分等相關信息。這兩方面均為執行是否規范的重要考核指標;培訓班收取費用要符合相關部門的規定,原則上與申報時所填收費標準基本相符;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培訓質量,并規范發放學分證書;嚴禁到國家明令禁止舉辦會議的風景名勝區舉辦項目,嚴禁組織與項目無關的參觀、考察等活動,嚴禁組織學員旅游觀光。對于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存在不規范現象的,一經查實,對項目負責人及主辦單位給予取消項目申報資格等處理,并在全市通報。
各項目主辦單位應在項目舉辦兩周前將辦班通知、培訓班計劃日程等相關資料報上海市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地址:蔡倫路1200號圖書館裙樓328室,電話:51322489)備案;應在項目舉辦結束后兩周內報送項目執行情況的相關信息,主要包括《上海市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報告表》(附件2)、教材講義使用情況簡介、項目活動日程表、考試試題、《上海市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學員信息登記表》(附件3)、《上海市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評價表》(附件4)、《上海市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學員調查表》(附件5)。除前述執行材料外,線下培訓班須拍攝全程全景電子照片(每天會場前后角度至少各一張)及培訓班合影一張;每天上下午簽到、考核分數數據。線上執行的項目每天上下午至少截屏一次。并附學員在線學習時長、考核分數數據。
自今年起,將實行市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電子學分證書,不再發放紙質學分證書。根據項目執行單位提交的執行材料,經市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學員完成該項繼續教育項目培訓所獲得的學分信息將統一上傳至本市中醫藥繼續教育學分管理系統個人學分已完成記錄中。
上海市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將會同各區衛生健康委、辦醫主體、市社會醫療機構協會和各學術團體等單位強化對項目執行工作的監管,不定期地對項目執行與管理工作進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項目總數的10%,并適時將項目執行情況予以公布。